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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8月7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重工业部保留了钢铁工业管理局、有色金

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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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
主要领导
部长黄敬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机构类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正部级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1952年8月7日
撤销时间1954年11月
接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1952年8月7日设置的一个部门。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重工业部保留了钢铁工业管理局、有色金属管理局、化学工业管理局、建筑材料工业管理局。

历史

职责权限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组织结构

  • 电信工业局:1953年4月10日政务院批准第一机械工业部电信工业局划归第二机械工业部改名为第十局。
    • 船舶工业管理局:1950年10月1日在上海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船舶工业局,首任局长程望。1953年1月,船舶工业局划归新成立的第一机械工业部,改名为第一机械工业部船舶工业管理局。1954年4月,局机关由上海迁往北京。邓存伦、陈扬后接任局长。辖技术处、船舶产品设计处(处长辛一心)等。辖江南、沪东、求新、中华、大连、武昌和芜湖造船厂等在内的9个直属企业。

历任部长

  1. 黄敬(1952年8月—1954年9月)

副部长

  • 段君毅(原西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部长)
  • 汪道涵(原华东军政委员会工业部部长)
  • 黎玉(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组组长,1954年6月任)
  • 苏尚尧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机构(1949-1990年)》.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3. ISBN 7505805045. D·54 

参见

新中国建立:
新设立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政务院下属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机械工业部
1952年8月-1954年11月
后继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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