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大夫為中國歷史上的官職,三公之一,御史的首領,大约相当于副宰相。负责监察百官,防範监察朝廷高级官员、貪官污吏侵害人民權益、貪贓枉法的行为。
其职能類似近现代:監察院、廉政公署、督察處、政風廉潔處、纪律检察委员会。
沿革
秦置此官,仅次于丞相的中央最高长官,主要职务为监察、执法,兼管重要文书图籍。
西汉时丞相缺位,往往以御史大夫递补,并与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合称三公。汉成帝时改为大司空。
曹魏黄初元年,改御史大夫为司空。
隋唐以后,御史大夫之职与秦汉有所不同,仅为御史台长官,专掌监察、执法。五代十国时期杨吴政权为避讳奠基人杨行密父杨怤,改称御史大宪。
1931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根据孫中山五权宪法理论,設立監察院。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的級別和功能與御史大夫類似。
引用
- 《三国志·钟繇华歆王朗传》
- 《國父全集》第二冊:“吾讀《通鑑》各史類,中國數千年來自然產生獨立之權,歐美所不知,卽知而不能者,此中國民族進化歷史之特權也。祖宗養成之特權,子孫不能用,反醉心於歐美,吾甚恥之。監察權,自唐虞賡歌颺拜以來,左史記言,右史記事,行人采風之官,百二十國寶書之藏,所以立綱紀、通民情也。自茲以降,漢重御史大夫之制,唐重分司御史之職,宋有御史中丞、殿中丞。明淸兩代御史,官品雖小而權重內外,上自君相,下及微職,儆惕惶恐,不敢犯法。御史自有特權,受廷杖、受譴責在所不計,何等風節!何等氣槪!”(第417—419頁)
来源
- 《史記‧秦本紀》「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掌副丞相。」
参见
- 西漢御史大夫與大司空列表
- 東漢大司空、司空列表
- 三國御史大夫、司空列表
- 御史
- 御史台
- 御史中丞
- 都御史
- 监察院院长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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