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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延闓(1880年1月25日—1930年9月22日),幼名寶璐,字組庵,或作祖庵、組安、祖安,別號無畏,齋號切齋,湖南茶陵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任湖南都督,第二任國民政府主席、第一任行政院院長。當年與陳三立、谭嗣同並稱「湖湘三公子」;「民國四大書法家」之一。

谭延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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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延闓
 中華民國第2任國民政府主席
任期
1928年2月7日—1928年10月10日
前任汪精卫
继任蔣中正
 中華民國第1任行政院院長
任期
1928年10月25日—1930年9月22日
继任蔣中正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第4任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
任期
1926年3月23日—1926年7月13日
前任汪精卫
继任蔣中正
个人资料
出生(1880-01-25)1880年1月25日光緒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大清浙江省杭州府
逝世1930年9月22日(1930-09-22)(50歲)
中華民國南京市
墓地譚延闓墓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方榕卿
儿女四女二子:包括谭伯羽(兒子)、
譚祥(女兒)
父母谭钟麟(父親)
亲属黎丹(表哥)
陳誠(女婿)
知名于中華民國行政院首任院長、書法
内阁譚延闓內閣
经历
      •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舉人
      • 光緒三十年(1904年)進士
      • 翰林院庶吉士
      • 翰林院編修(1907年)
      • 宣统元年(1909年)湖南咨議局議長
      •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湖南都督
        (1911年10月31日-1913年10月24日)
      • 中華民國政府(北京)湖南省長
        (1916年8月-1917年10月)
      • 宣统九年(1917年)湖南巡撫
      • 中華民國政府(北京)湖南省長
        (1920年7月-1920年11月)
      • 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內政部長
        (1923年-)
      • 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湘軍總司令
        (1923年-)
      • 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秘書長
        (1924年-)
      • 中國國民黨第一、二、三屆中央執行委員
        (1924年-1930年)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常務委員
        (1925年-1928年)
      • 中國國民黨第二、三屆中央常務委員
        (1926年-1930年)
      •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
        (1926年)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國民革命軍第二軍軍長
        (1926年7月-)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
        (1928年2月7日-1928年10月10日)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
        (1928年10月25日-1930年9月22日)

譚延闓(1880年1月25日—1930年9月22日),幼名寶璐組庵,或作祖庵組安祖安,別號無畏,齋號切齋湖南茶陵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任湖南都督,第二任國民政府主席、第一任行政院院長。當年與陳三立、谭嗣同並稱「湖湘三公子」;「民國四大書法家」之一。

生平

早年

光绪五年(1879年)農曆十二月十四日(1880年1月25日),譚延闓出生於浙江杭州。父親譚鍾麟曾任清戶部左侍郎、工部尚書、閩浙總督、四川總督、兩廣總督、直隸總督,並在兩廣總督任內镇压1895年孙中山第一次广州起义。

延闓自幼聰穎好學,5歲入私塾。其父谭钟麟官高位顯,規定延闓三天要寫一篇文章,五天要寫一首,還要練寫歐陽詢、顏真卿大楷、小楷毛筆字。11歲學八股文學,曾以文章,獻清德宗帝師翁同龢,同龢覽後,稱「訪文卿,見其第三子,秀發,年十三,所作制義奇橫可喜,殆非常之才也。」

光緒廿八年(1902年)譚延闓在長沙參加鄉試,成績為湖南第九十九名舉人,光緒三十年(1904年)3月開封會試第一名,成為中國最後一個會元,亦填補了湖南在清代200餘年無會元的空白。同年7月殿試位列二甲三十五名。後以進士朝考名列第一(朝元)選庶吉士,散館授翰林院編修。譚延闓和譚嗣同、陳三立並稱「湖湘三公子」。

预备立宪时期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組織「湖南憲政公會」,積極推行君主立憲制。宣統元年(1909年)舉為湖南咨議局議長,成為湖南立憲派首腦人物。

辛亥革命时期

中年时期的谭延闿

辛亥革命時投入革命黨,長沙光復後,革命党人湖南都督焦达峰遭梅馨殺害,隨後譚被舉為湖南軍政長官和湖南參議院議長,後三任湖南都督。

民國元年(1912年)加入國民黨,任湖南黨支部部長。

二次革命

1913年7月上旬,二次革命發生,譚延闓被革命黨人脅迫,於7月25日宣布湖南獨立。8月中,黃興、李烈鈞等人見事敗遁逃,譚延闓亦在8月12日取消湖南獨立,後被袁世凱免職,判刑4年。袁世凱赦免譚延闓,但不准他回鄉;譚只好在青島租界和上海租界過著流亡生涯。

洪宪帝制时期

護國戰爭爆發,湖南將軍湯薌銘被迫於1916年5月29日宣佈獨立,他卻在7月5日逃離長沙,湖南省內雖曾推舉劉人熙為都督,但無法維持治安,8月3日,譚延闓被任命為湖南省長兼署督軍,收拾亂局,試圖將湘軍裁減一半,興辦實業和教育。

護法運動時期

1917年7月1日,張勳擁溥儀復辟,遜清小朝廷雖授譚延闓湖南巡撫,但他支持共和,反對復辟。段祺瑞成功鎮壓張勳後,便着意處理兩廣「自主」問題。8月6日,段祺瑞任命傅良佐為湖南督軍,譚延闓於8月10日向陸榮廷求援。傅良佐到湖南上任後,立刻撤除林修梅、劉建藩軍職,林、劉二人便於9月18日在湘南獨立,引發護法戰爭。因不信任譚延闓,段祺瑞政府於10月9日命周肇祥為署理湖南省長,替代譚延闓,因此譚延闓離開湖南往上海。11月15日,傅良佐與周肇祥逃離湖南,段祺瑞也於11月22日辭總理職,代總統馮國璋便於12月7日再次任命譚延闓為省長兼署督軍,可是他卻不肯回任。1918年夏,因吳佩孚請求南北罷戰,譚延闓代表廣州軍政府回到湖南接洽。譚浩明回任廣西督軍後(1917年11月,譚浩明率桂軍入湖南後,自任湖南督軍),1919年初軍政府任命譚延闓為湖南督軍。1920年6月,直皖決裂在即,吳佩孚從湖南撤軍北上,譚延闓命趙恆惕迅速佔據北軍遺下防區,且急襲長沙、岳州,北京委任的湖南督軍張敬堯急忙退入湖北。

直皖战争时期

1920年8月16日,譚延闓通電呼籲各省自行憲政。10月4日,湖南各界聯合會呼籲譚延闓召集制憲會議,10月10日毛澤東的朋友和盟友彭璜在湖南商會等支持下要求《湖南憲法》大遊行,直到譚延闓表示同意召開「人民制憲會議」,才解散示威群眾。1920年11月7日,程潜部下湖南第六区(醴陵)守备司令李仲麟等发动“平江兵变”,以士兵「闹饷」为名枪杀了谭派军官蕭昌炽,同时兵逼瀏陽。11月18日,谭延闿自撤督军职务,把军权交与赵恆惕,但保留湖南省长一职,可是李仲麟于11月23日通电要求谭延闿必須下台,谭延闿不得已于当天宣布辞职,离开湖南,轉赴上海。赵恆惕大體維持譚延闓之政策。12月11日,趙恒惕宣布成立根本法籌備處,12月21日通電各省聯省自治。

东征战争时期

1922年重新加入中國國民黨,隨孫中山廣州任大元帥府內政部部長、湖南省省长兼湘军总司令。。

北伐战争时期

1925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军军长。1926年,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3月代理广州国民政府主席,7月代理国民党中央党部主席。

宁汉分裂时期

1927年任武汉国民政府战时经济委员会委员。9月宁汉沪三方在上海成立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担任主席)。

南京政府时期

1928年2月任南京国民政府主席,10月转任行政院院长,兼任首都建设委员会委员,财政委员会委员长,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委员。

去世

1930年9月22日病逝南京,葬於紫金山中山陵旁。

纪念

譚延闿墓由蒋中正為其墓碑題詞,墓碑正面原阴刻有蒋中正手书,右上为一列小字“中华民国二十年九月四日”,正中上半部并刻两列小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行政院院长前国民政府主席”、下半部大书“谭公延闿之墓”,左下角署“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敬题”。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碑上的文字被全部磨去,由时任中山陵园管理处第一任处长的高艺林改题为“灵谷深松”四字。

家庭

  • 父親譚鍾麟,清末重要政治人物,曾任陝甘總督、閩浙總督、兩廣總督等職。
  • 母親李祥明,譚延闓日記有先母墓志銘乙篇。李太夫人亡於1917年10月11日。
  • 妻子:方榕,字榕卿,江西布政使方汝翼女,1918年過世,終年38岁。
  • 長女,譚淑舜
  • 長子,譚伯羽
  • 二女兒,譚靜(未滿10歲夭折)
  • 三女兒,譚祥,嫁給陳誠,陳誠曾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長、副總統。陳誠與譚祥之子陳履安曾任監察院院長、第一屆總統公民直選候選人。
  • 二兒子,譚弼(字季甫)
  • 四女兒,譚莉,嫁浙江奉化人、陸軍中將毛景彪,他是蔣中正元配、蔣經國生母毛福梅堂弟,子毛高文曾任國立清華大學校長、教育部部長、考試院副院長
  • 表哥為馬麒的重要幕僚黎丹。

書法

譚延闓的字(外部圖片)結體寬博,顧盼自雄。是清代錢灃之後又一個寫顏體字的大家。顏楷自從被米南宮批判之後,一直不很被重視。清初基本上是董其昌書法的天下。直到清中葉劉石庵以及後來錢灃、何紹基、翁同龢等出,顏書才始得復興。但清代書法家多數還是寫行書草書,篆書隸書也頗有好手,只是楷書尚不多見。錢灃是一時名家,學顏體字得其神趣,氣象渾穆。但不若顏魯公之靈妙。南京中山陵碑上「中國國民黨葬總理孫先生於此」及其落款「中華民國十八年六月一日」即為譚延闓所題。譚延闓被列為「国民黨四大书法家」之一,即楷书谭延闿、草书于右任、隶书胡汉民、篆书吴敬恆。

評價

章太炎《章炳麟對於南省四督之月旦》:「進士出身,學問冠于四督,乃文人而非武人,人物頗好,可適為國會議長。」南省四督指江西都督李烈鈞、湖南都督譚延闓、安徽都督柏文蔚、廣東都督胡漢民,四人于1913年5月共同反對善後大借款,章太炎即評於此事發生后。

  1. 劉仲敬. 《近代史的墮落——國共卷》. 新北市: 八旗文化. ISBN 978-986-93562-0-6. 
  2. 《翁同龢日記》,1892年10月25日
  3. 民間有傳言稱其本可為狀元,但因與戊戌政變中斬首的戊戌六君子,也是同為「湖湘三公子」的譚復生同為譚姓,為太后所忌,故而捨之。此說並無實據,慈禧太后無從對名次進行干預。本科探花商衍鎏之子商承祚在《我父商衍鎏先生傳略》中指出:「有一種頗為流行的說法,是慈禧太后最恨廣東人……。這一說法有明顯的錯誤,第一,欽定者是光緒帝而非慈禧;第二,根據清制,送呈的是貼有浮簽的彌封卷,根本不知某卷屬何人,要俟名次最後確定後才行拆封。」
  4. 許指嚴. 民國十周紀事本末. 上海:交通圖書館. 1922-06. 「都督譚延闓本不贊成,以革命黨員之環迫,遂於二十五日通電,宣布與政府脫離關係」
  5. 黎副總統布告湖南取消獨立通電. 時報 (上海). 1913-08-18. 頃准長沙譚都督文(十二日)電:『開(闓)本日宣布,罷兵息民,電達中央,聽候處分,請迅簡賢能來湘接代,並祈代達悃忱,促布文命。』……因湘事已和平解決,合行通電宣布,希即分別傳知爲荷。黎元洪。寒。印 
  6. 高勞. 第九章 軍事之收束. 帝制運動始末記 三版. 上海: 商務印書館. 1925-05 (中文). 當時握有軍權者共有三人:一爲第一軍長,曾代都督之曾繼梧;一爲第三師長,充任檢查使陶忠洵;一爲護國軍總司令程潛。三人系統各殊,勢力相敵,程軍與陶軍曾以索取槍械事,幾開戰釁。各屬民軍又紛紛麕集省垣,劉都督雖竭力阻止,設法調停 
  7. 命令 (PDF). 政府命令. 1916-08-04, (210號) [2023-05-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1-25). 
  8. 羊城之五光十色·譚延闓來電乞師. 神州日報 (上海). 1917-08-22. 大局拯救,全賴西南,西南門戶,厥爲湘省……但以湘江淪陷,必至半壁牽連……務即下動員令,即出桂境,以作後盾 
  9.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7-10-10, (623號) [2024-02-2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6-26). 譚延闓現在給假,湖南省長著周肇祥暫行兼署 
  10. 湘省官民維持現狀之通電. 盛京時報 (奉天). 1917-11-18. 湖南督軍傅良佐省長周肇祥於昨日半夜私逃……本日侵晨王總司令汝賢出示報告,全省紳商始知情形 
  11.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7-12-08, (681號) [2024-02-2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6-26). 
  12. 譚延闓忘情桑梓. 神州日報 (上海). 1917-12-19. 譚督堅不赴任,百勸終歸無效 
  13. 譚延闓由郴赴永之消息. 北京日報 (北京). 1918-09-23. 譚延闓近來在郴州與吳佩孚時通函電,磋商和局問題 
  14. 譚延闓已就湘督職. 民國日報 (上海). 1919-07-29. 
  15. 湖南平江兵變詳記. 民國日報 (上海). 1920-11-23. 
  16. 12月25日,李仲麟等七人被赵恒惕捕杀。湖南局势被赵恒锡控制
  17. 湘軍界驅譚盡釋政權. 民國日報 (上海). 1920-11-26. 
  18. 譚延闓辭職通電. 民國日報 (上海). 1920-11-25. 
  19. 孙中山重用谭延闿. finance.sina.com.cn. [2021-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0). 
  20. 谭延闿 - 相关人物 -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_伟人孙中山. www.sunyat-sen.org. [2021-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8-03). 
  21. 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 青海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 《青海三马》编辑组. 青海三马. 中國: 中国文史出版社. 1988-01. ISBN 9787503400292 (中文(繁體)). 
  22. 田芊. 清华大学的主校门及题写的校名. 清华大学校史馆.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5-10). 
  23. 章炳麟對於南省四督之月旦. 盛京時報 (奉天). 1913-06-07. 

参见

中国国家元首
前任:
汪精卫
国民政府主席
1928年2月7日-1928年10月10日
繼任:
蔣中正
 中華民國国家元首
新頭銜
南京國民政府
复设
寧漢分裂期間
京:不設主席
漢:不設主席
寧漢復合後暫不設主席期間
1927年9月16日-1928年2月7日
國民政府主席
第二任
(南京國民政府第一任)
1928年2月7日-1928年10月10日
繼任:
蔣中正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新頭銜
行政院成立
前機關:
北洋政府國務總理
潘復
1927年6月20日-1928年6月3日
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
第一任
1928年10月25日-1930年9月22日
繼任:
蔣中正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职务
前任:
汪兆铭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
第四任
1926年3月23日-1926年7月13日
繼任:
蒋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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