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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海關是清政府簽訂《北京條約》宣佈天津爲華北地區對外商埠口岸後,於1861年3月23日在津設立的對外貿易職能機構,隸屬海關總稅務司署,同時受天津海關道、海關監督公署督查。
歷史
1860年,英法联军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并攻克天津,清政府被迫签订《北京条约》辟天津为对外通商口岸,1861年3月23日(清咸丰十一年二月十二日),於天津成立津海关。1868年,津海關設立稅務部與海務部。1869年,津海关迁至天津法租界现址办公,时称紫竹林新关。直隶总督李鸿章曾为天津海关题写“津海新关”匾额。1941年12月至1944年1月,日本人控制總稅務司署,大幅調整津海關組織機構。1949年1月,津海關由華北對外貿易接管處接管。次年2月11日,津海關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首任署長孔原頒發的第十四號通令更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
業務
津海關管轄區域東起山海關、大沽口渤海沿線,內陸深至北京、張家口。業務範圍包括進出口貨物與人員的監管、徵稅,還涉及航道維護、港口管理、郵政等方面。
海关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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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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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 天津海關譯編委員會 (编). 津海关史要览. 北京: 中国海关出版社. 2004-05: 200. ISBN 9787801651617.
- 孙修福 (编). 中国近代海关高级职员年表. 北京: 中國海關出版社. 2004-04: 798. ISBN 7801651553.
分类:
- 1861年天津建立
- 清朝海關
-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