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秀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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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任院長 | |
| 任期 1965年1月—1975年1月 | |
| 个人资料 | |
| 性别 | 男 |
| 别名 | 杨碧峰 |
| 出生 | 1897年2月27日 清直隶省永平府迁安县 |
| 逝世 | 1983年11月10日(86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 籍贯 | 河北省迁安县 |
| 政党 |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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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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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峰(1897年2月27日—1983年11月10日),男,直隶迁安(今属河北省唐山市)人,中国共产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教育家、法學家及政治人物,原副国级领导人。
生平
早年参加了五四运动。1925-1928年在京兆师范学校任史地教师。1929年赴法国留学。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领导留法学生反帝同盟。后来转赴苏联学习。1934年回国,他在河北法商学院、北平师范大学、北平中国大学、东北大学等校任教,以大学教授的公开身分,从事革命活动。参与发起和领导华北各界救国会。历任冀西抗日游击队司令员,河北抗战学院院长,冀南行署主任,中共冀南区党委常委,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主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主席,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常委,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历任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高等教育部、教育部部长,国务院文教办公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教育学会和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
家庭
儿子杨为民。
| 前任: 谢觉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1965年-1975年 | 繼任: 江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 前任: 蒋南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部長 1965年-1966年 | 并入教育部 |
| 前任: 张奚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1958年-1964年 | 繼任: 何伟 |
| 新頭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部長 1954年-1958年 | 繼任: 蒋南翔 |
| 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 1949年-1952年 | 繼任: 林铁 | |
| 榮銜 | ||
| 新頭銜 | 中國法學會名譽会长 1982年7月-1986年5月 | 繼任: 张友渔、钱端升、刘复之 |
分类:
- 1897年出生
- 1983年逝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第2届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人
- 杨姓
- 迁安人
- 193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的人物
-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 中国大学教师
- 东北大学教师 (民国)
- 位于今河北省的抗日根据地政权官员
- 华北人民政府官员
- 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部长
- 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 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 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
- 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
- 国际列宁学校校友
- 骨灰盒存于八宝山革命公墓骨灰堂中一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