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浙江省东部。
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绍兴市。辖绍兴市及绍兴、嵊县、会稽、萧山、新昌、上虞、诸暨7县。1950年,撤销会稽县,并入绍兴县。1952年,撤销绍兴专区,将绍兴市及绍兴、诸暨、萧山3县改由省直辖;上虞、新昌、嵊县3县划归宁波专区。
1964年,复设绍兴专区,专署驻绍兴县。辖原属宁波专区的绍兴、新昌、嵊县、诸暨、上虞5县。1973年,撤销绍兴专区,改置绍兴地区。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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