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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花鼓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东部和中部所流行的一个剧种,形成于清朝,分作益阳、西湖、宁乡、醴陵和长沙5个流派。由于当时流行的范围主要是在长沙府各地(今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益阳市,娄底市等地),并且以长沙话为统一的舞台语言,因此被称为长沙花鼓戏。

长沙花鼓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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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鼓戏
(长沙花鼓戏)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申报湖南省花鼓戏剧院
分类传统戏剧
序號713
編號Ⅳ-112
认定时间2011年

长沙花鼓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东部和中部所流行的一个剧种,形成于清朝,分作益阳、西湖、宁乡、醴陵和长沙5个流派。由于当时流行的范围主要是在长沙府各地(今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益阳市娄底市等地),并且以长沙话为统一的舞台语言,因此被称为长沙花鼓戏。

花鼓戏在中国各地都有,长沙花鼓戏是湖南地区影响较大的一种。传统剧目大概有300多个,多取自民间传说和现实生活,贴近普通群众。虽然清朝时长沙花鼓戏已经形成,但流行范围只在乡下和小城市,直到1946年才进入长沙城。

沿革

2011年,长沙花鼓戏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重要剧目

《刘海砍樵》、《芦林会》、《阴阳扇》、《南庄收租》、《刘海戏金蟾》、《贫富上寿》、《补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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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习加 (2014),第33頁.

来源书目

  • 王习加 (编). 非物质文化遗产. 《长沙史话》. 北京市: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 ISBN 978-7-5097-6662-0. 

参见

湘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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